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海南單工傷保險,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海南單工傷保險,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海南單工傷保險公司,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海南保險公司,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