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參加工傷保險,不論企業發生何種工傷事故,海南單工傷保險,其所需費用都可以由政府社會保險機構按規定進行賠償。海南單工傷保險,這樣,就可以大大減輕企業因工傷而引起的經濟負擔,免除企業后顧之憂。如果企業職工參加工傷保險,一旦發生事故,由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進行工傷認定。
確定是工傷的,由政府勞動鑒定機構對工傷職工的傷殘情況進行等級鑒定,并由政府社會保險部門按規定進行賠償。如果企業職工不參加工傷保險,一旦工傷事故發生,企業在處理的過程中,工傷職工和親屬往往會對處理事故的公正性產生懷疑,進而對處理結果不滿,容易導致勞動關系緊張甚至矛盾激化,產生不安定因素。
用人單位要及時向經辦機構報告工傷職工的傷情及救治醫療機構的情況,并待病情穩定后轉回統籌地區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結論.海南單工傷保險公司,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海南保險公司,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