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連接件的螺栓孔應按照本規范第8章的相關規定進行加工。包頭鋼結構應符合GB50205現行標準驗收規范的相關規定。
2.當螺栓孔距離超過本規范第7.2.1條規定的允許誤差時,可使用與母材匹配的焊條進行補焊,經無損檢測合格后重新鉆孔,每組孔補焊后鉆孔螺栓數量的20%。
4.高強度螺栓連接處的沖突表面可根據設計防滑系數的要求選擇處理工藝,防滑系數應滿足設計要求。當使用手動砂輪進行研磨時,研磨方向不得小于受力的4倍。
5.表面處理后的高強度螺栓連接沖突面,應符合以下規定:
(1)連接沖突面應保持干燥、清潔,不應有飛邊、毛刺、焊接飛濺物、焊接疤痕、氧化鐵皮、污垢等;
(2)處理后的沖突面應采取保護措施,沖突面不得標記;
(3)沖突面采用生銹處理方法時,沖突面上的浮銹應在安裝前用細鋼絲刷垂直于構件受力方向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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