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他建筑結構一樣,包頭鋼結構的極限狀態分為承載力極限狀態和正常使用極限狀態。
(1)承載能力極限狀態。
它是指當結構或構件達到承載力或出現不適合連續承載的變形時的極限狀態。包括傾覆、強失穩、疲勞損傷、結構變成移動系統或過度塑性變形。
(2)極限狀態正常使用。
它是指當結構或構件達到規定的正常使用或耐久性限值時的極限狀態。當達到這個限制時,雖然它仍然有能力繼續承受,但正常載荷下產生的變形使結構或構件不適合繼續使用,包括靜態過度變形和局部損傷或動力載荷下的劇烈振動。只要滿足上述功能要求和極限狀態要求,鋼結構工程設計生產合格,鋼結構安裝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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