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氣壓縮機如何進行空車運轉?
答:空氣壓縮機在正式試車中必須先進行空車運轉,然后進行負荷運轉。
空車運轉的順序如下:
1、將各級進、排氣閥拆下。
2、空氣壓縮機開始空轉時,先將電機起動開關連續開動幾次,觀察空氣壓縮機運轉方向及各機構工作是否正常。如無異常現象,然后合閘依次運轉5分鐘,30分鐘,和4-8小時。每次運轉前都應檢查空氣壓縮機各部情況,確認正常后方得起動和運轉。
3、當運動機構采用循環潤滑時,運轉中潤滑油輸入分配管系之前的壓力,不得超過設備技術文件的規定值,但也不得低于1公斤/c㎡。曲軸箱或機身內潤滑油的溫度為:有十字頭的空氣壓縮機不得超過60℃;無十字頭的不得超過70℃。
4、運轉中各運動部件的聲響應正常,不得有碰擊聲及雜音。
5、空運轉時,空氣壓縮機各連接部分的緊固件,應無松動現象。
6、注油器向氣缸注油情況應良好,冷卻水應暢通。
二、空氣壓縮機如何進行負荷運轉?
答:空氣壓縮機首次負荷運轉是在空車運轉和吹洗完成后進行的。
空氣壓縮機應按以下要求進行負荷運轉:
1、開車后逐漸關閉放空伐或油水吹除伐,在空氣壓縮機的1/4額定壓力下運轉1小時;在1/2額定壓力下運轉4-8小時。
2、空氣壓縮機在最小壓力下運轉,無異常現象后,方得將壓力逐漸升高;
3、對于大型高壓空氣壓縮機,在公稱壓力下的運轉時間不得少于24小時;
4、運轉過程中,檢查下列項目:
潤滑油的壓力、溫度和供油情況。油壓在送入分配管系之前不得低于1公斤/c㎡。曲軸箱或機身內潤滑油油濕應為:有十字頭的空氣壓縮機不得超過60℃。無十字頭的不得超過70℃。
空氣壓縮機運轉平穩,各運動部件聲音應正常。
測量進、出口水溫和檢查冷卻水供應情況,冷卻水不允許斷續地流和有氣泡及堵塞等現象。冷卻水排水溫度不得超過40℃。
各國家測繪局接法蘭部分,軸封,進、排氣閥、氣缸蓋和水套等,不得漏氣、漏油、漏水。
進、排氣閥的工作應正常,安全伐靈敏。
各連接部分不得有松動現象。
測量各級排氣溫度和壓力數值應符合各技術條件的規定。
電動機發熱情況及電流值應符合規定。
5、運轉完畢后,拆檢下列項目:
拆卸各級氣伐,各級氣缸前蓋,檢查氣缸鏡面摩擦情況,如有摩擦痕跡時應找出原因。
檢查活塞桿表面摩擦情況,不應有磨痕及拉道現象。
拆卸各級氣伐,檢查伐片與伐體的貼合情況,伐片如有裂紋時,以備件換之。
檢查十字滑板、與機身導軌摩擦面的摩擦情況。
拆卸連桿大頭瓦、十字頭銷,檢查摩擦面的摩擦情況。
更換機身內潤滑油。空氣壓縮機初次運轉后;由于機件各處進行靡合,和潤滑油的清洗作用,有大量細碎的金屬粉末進入潤滑油,因此,機器經過24小時的工作后即應更換全部潤滑油。運轉200小時后,再次換新油一次。更換兩次后,按定期維修要求換油。
為了使靡合均勻,初次運轉時必須使各處有充分的潤滑油。